碳酸饮料(汽水)类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碳酸饮料(汽水)类产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饮料,包括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等具体品种,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二氧化碳气的饮料。
二、生产场所
应符合卫生规范的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生产车间内,设备之间、设备与墙壁之间应有适当的通道或工作空间,该空间的大小是以生产经营人员完成生产作业(包括清洗消毒),且不致因衣服或身体的接触而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或内包装材料为原则,一般其宽度不少于100厘米。
1.对于生产碳酸饮料类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水处理车间、配料车间、冷却充气、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配料车间、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各生产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应采用非手动式开关)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设施。
2.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应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一般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作业区(杀菌工序、配料工序、预包装清洗消毒等)、清洁作业区(灌装工序等)。各区之间应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3.车间必须安装有效的通风设备,其空气流向应从清洁区域流向非清洁区域,采用机械通风时,换气量应大于3次/小时。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设有空气处理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清洁区根据不同种类的饮料特点和工艺要求分别制定不同的空气洁净度要求,清洁作业区必需安装粗效和中效空气净化设备,保证空气循环次数10次/小时以上,洁净厂房温度应控制在15℃-27℃之间。洁净厂房入口处应设有人员和物流净化设施。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固体饮料产品是指以糖、乳或乳制品、蛋或蛋制品、果汁或植物提取物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制成的固体制品(不包括烧煮型咖啡)。
二、生产场所
(一)生产场所。
1.配料车间、干燥脱水车间、包装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设施。
2.准清洁作业区(配料车间、预包装清洗消毒车间等)、清洁作业区(包装车间等)。各区之间应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3.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设有空气处理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清洁区根据不同种类的饮料特点和工艺要求分别制定不同的空气洁净度要求,清洁作业区必需安装粗效和中效空气净化设备。
无菌净化食品生产工厂设计汇龙建议
无菌净化食品生产工厂的设计据《GB 50687-2011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进行,主要包括厂址选择和总平面布置、工艺设计、工艺管道及设备、建筑、空气净化。分别阐述如下:
2.5.1空气净化系统由空气净化、空气调节两部分组成。
2.5.2空气净化就是对送入无菌车间的空气进行除尘、,达到生产需要。
2.5.3空气调节是对空气温度进行制冷或制热、除湿或加湿调节。
2.5.4食品生产企业采用集中式空气净化处理,由送风、回风、排风系统包括静音风箱、鼓风机、风管、风阀等管道送风和由鼓风机、新风除湿器、新风粗过滤器、初效过滤器、循环风机、中效过滤器、过滤器组成的空调过滤系统两部分组成。
2.5.5无菌车间空调参数参考:夏季24~26℃,湿度55~65%;冬季18~20℃,湿度45~55%.
2.5.6制冷机组可以选择风冷式制冷机组或者水冷式制冷机组,包括螺杆压缩机组、水泵、水塔、膨胀水箱、循环水管、阀门、测量指示仪表等,主要作制冷或制热作用。
2.5.7净化空调箱由箱体、风机新风入口、新风过滤网、粗过滤器、回风口、冷交换盘管、蒸汽加热或者电加热盘管、中效过滤器、送风口等组成。
2.5.8紫外线杀菌灯的安装和布置需规范。
2.5.9车间设计为2度倾斜以便排污及清洁,墙面应防潮便于清扫,地面有相应排污口。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固体饮料SC车间装修设计公司推荐的汇龙净化于2024/12/28 4:58:52发布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henzhen.mf1288.com/szhljh-28294791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