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审查通则2010版
二、生产场所核查
2.1 厂区要求
2.1.1.申请人厂区周围应无有害气体、、粉尘、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2.1.2.厂区应当清洁、平整、无积水;厂区的道路应用水泥、沥青或砖石等硬质材料铺成。
2.1.3.生活区、生产区应当相互隔离;生产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坑式厕所应距生产区25米以外。
2.1,。4.厂区内垃圾应密闭式存放,并远离生产区,排污沟渠也应为密闭式,厂区内不得散发出异味, 不得有各种杂物堆放。
2.2 车间要求
2.2.1.生产车间或生产场地应当清洁卫生;应有防蝇、防鼠、防虫等措施和洗手、更衣等设施;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或产生的各种有害物质应当合理置放与处置。
2.2.2.生产车间的高度应符合有关要求;车间地面应用无毒、防滑的硬质材料铺设,无裂缝,排水状况良好;墙壁一般应当使用浅色无毒材料覆涂;房顶应无灰尘;位于洗手、更衣设施外的厠所应为水冲式。
2.2.3.生产车间的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应满足不同食品的生产加工要求。
2.2.4.生产工艺布局应当合理,各工序应减少迂回往返,避免交叉污染。
2.2.5.生产车间内光线充足,照度应满足生产加工要求。工作台、敞开式生产线及食品与原料上方的照明设备应有防护装置。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GB50687-2011
3 工厂平面布置
3.3 洁净生产区
3.3.1 有无菌要求但不能够实行终灭菌的工艺和虽能实行终灭菌,但灭菌后有无菌操作的工艺,应在洁净生产区内进行。
3.3.2 有良好卫生生产环境要求的洁净生产区,应包括易腐性食品、即食半成品或成品的后冷却或包装前的存放、前处理场所,不能终灭菌的原料前处理、产品灌封、成型场所,产品终灭菌后的暴露环境,内包装材料准备室和内包装室,以及为食品生产、改进食品特性或保存性的加工处理场所和检验室等。
3.3.3 洁净生产区应按生产流程及相应洁净用房等级要求合理布局。生产线布置不应造成往返交叉和不连续。
3.3.4 生产区内有相互联系的不间之间应符合品种和工艺的需要,必要时应有缓冲室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缓冲室面积不应小于 3m2。
3.3.5 原料前处理(如切割、磨碎、烹调、提取、浓缩和稀配等)不得与成品生产使用同一洁净区域。
3.3.6 生产车间内应划出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作为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的暂存区,并应严防交叉、混淆和污染。
3.3.7 检验室宜独立设置,对其排气和排水应有妥善处理措施。对样本的检验过程有空气洁净要求时,应设洁净工作台。
国外食品饮料净化工程趋势-3:
肉类加工
美国联邦一项研究表明,美国的即食肉制品差不多有5%都了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氏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一种可以使人致命的食物病菌,可导致、或脑膜脑炎(meningo-encephalitis)——一种影响大脑和脊髓组织的疾病。对于孕妇来说,李氏菌属可引起胚胎夭折和死产。 即食肉制品市场的扩大是增加对洁净室技术需求的一个因素。瑞典是这一领域的者。
面包房
面包房现在正逐渐接受洁净室技术。日本有许多这种例子。受神户市的Nada Ward合作机构委托,Chiyoda建筑公司设计了一座通用食品厂。这一工厂有3000m2的建筑面积,是神户市Rokko岛上一个8层高的建筑,它使用了清洁技术。这个工厂生产几种面包、糖果、大豆豆腐、面条和几种传统的日本食品。
糖果工业采用了生物洁净室技术。新的、越来越复杂的、包装新颖的糖果产品增加了对受控环境的需求(温度、湿度、细菌的水平,等等),以及生产过程的自动化,以便保证良好品质和耐久性。
GB 50687-2011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
10.4 对空调净化设备管理的要求
10.4.1 不应采用有化学刺激、致癌因素的局部净化设备。
10.4.2 空气净化系统应早于生产开机半小时运行。
10.4.3 洁净用房回风口格栅应保持清洁,确定适当更换时间。
10.4.4 新风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新风过滤装置应安在进风口处,宜采用更换方便、更换周期长的节能型过滤装置。
10.4.5 当无压差表提示阻力状态时,应按表 10.4.5 进行过滤器更换,更换过滤器后应检漏。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冷敷凝胶洁净车间装修定制公司的汇龙净化于2024/4/24 6:18:3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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